驻局纪检监察组,各处、中心、科、室、队、所: 经研究决定: 黄春飞同志任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政治处教导员职务; 程细金同志任政治处教导员,免去其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肖荣同志任警务保障室教导员,免去其西塘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时帆同志任水上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办公室教导员职务; 叶好同志任西塘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刘晓明同志兼任行政复议室主任职务; 陆雄飞同志任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科长,免去其大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伟俊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惠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干儒广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罗星中队指导员(副股),免去其魏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姚寅铭同志任魏塘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干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经军同志任惠民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惠民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沈健同志任姚庄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情报指挥中心指挥长职务; 范建林同志任大云派出所副所长兼交通警察大队大云中队中队长(副股),免去其交通警察大队罗星中队指导员(副股)职务; 免去黄贤慧同志兼任的行政复议室主任职务; 免去包晓川同志兼任的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迪同志兼任的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艳同志的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丁剑仕同志的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健同志的天凝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邢晋生同志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管亚群同志的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斌强同志的交通警察大队魏塘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嘉善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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