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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对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嘉兴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段改造)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21 18:00 浏览次数: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链接

1

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嘉兴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段改造)

嘉(善)环建〔202375号

 2023821

嘉环(善)建〔2023〕75号.pdf

 

 

 

公告期为2023821日至20238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室:环评科

联系电话:84228416         

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嘉善大道100号)

邮编:314100



信息来源: 嘉善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