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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第J152号【关于健全嘉善长期护理保险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 01- 04 09: 17 浏览次数:

编号

第J152 号

标题

关于健全嘉善长期护理保险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

领衔人

胡萍

附议人


建议

内容

失能老人是社会上最“弱势”群体,护理难度大、刚性需求多,加之家庭小型化、分散化,使“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更加突出。为解决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问题,自2016年以来我国已有78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有人称之为“第六险”,寄希望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有“专护”“院护”“家护”三种服务方式,以“家护”服务人数最多。2017年嘉善推出的“家护”在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减轻家庭负担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嘉善享受长期护理对象服务6982人,其中6级护理3314人,5级护理2962人,4级护理684人。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特别是不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长护险基金支出不经济,同时也没能对市场化居家养老发展起到应有引领和带动作用,亟需进行大的改革。

长护险“家护”服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对服务对象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工作做得不够完善。一般来说,要根据老人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及居家养老需求制订“家护”护理方案并根据方案提供服务,但目前的服务项目较单一,各类服务一共26项,其中包括医院专护项目,并没有紧紧围绕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需求提供相应服务项目,服务机构往往优先提供自身有优势或对自身更有利的项目。

建议:增加护理服务内容,以身体护理,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多方位服务。

2.缺少有效监控手段。目前多数定点服务机构对工作人员到达服务对象家中的时间、离开时间能够进行有效监控,但对服务过程中的表现、服务质量缺少有效监控手段,难以监督服务过程中“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服务质量。

建议:加大服务监管与服务机构考评制度

3.对定点服务机构审批把控要有一定的门槛。注册时间短,持证护理员人数少,“借三个护理证”就能申请定点服务机构,导致一些没有机构养老经验的小机构也能从事“家护”服务。

建议:提高对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审批要有一定的门槛,要契合当地实际,实行片区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服务模式,避免定点机构服务区域不连片、地点不集中。由于服务地点不集中、不连片,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路途往返浪费许多时间,成本加大。需要合理有效的资源整合,让服务效能最大化。

附件

承办

单位

嘉善县医疗保障局

协办

单位

嘉善县民政局、嘉善县财政局

办理

情况

已解决

正在

解决


创造条

件解决


办理

结果

一、关于“对服务对象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工作”的建议。我县在长护险实施初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等内容,服务项目主要为头面部清洁、梳理,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会阴护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安全护理,洗发,指/趾甲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药物管理(限护士),借助器具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关节活动度练习,肌肉练习,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的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居室清洁,护理设备使用等28项,解决了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2018年,为了进一步扩大护理服务内容,我们又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了解到群众需求较大的是理发、清洗衣被、缝补衣物、打扫卫生、擦窗户等生活照护,经过综合分析研究,将理发纳入长护险护理目录范围,其他项目困不符合长护险基金支付规定,因此,未予纳入。今年,嘉兴市计划统一将生活照料类服务项目增加到42项,医疗护理类服务项目新增10项。

二、关于“缺少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强化长护险定点机构对自己员工管理,结合工资绩效,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和完善长护险定点机构考评制度,将护理服务满意率纳入考核内容。二是在“浙里长护在线”建立家属护理反馈评价机制,通过群众来监督和防止护理人员“出工不出力”的问题;三是强化长护险业管中心管理职责,落实护理内容和护理质量的稽查和回访,提高监管力度。

三、关于“对定点服务机构审批把控要有一定门槛”的建议。我县在长护险实施初期,出台了《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对机构申请时的营业时间和人员配置都有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全市统一的要求,根据嘉兴市申请长护险定点机构相关要求,居家护理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办时间1年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是医保定点机构,持证护理员不少于10人,且至少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医生或护士1名。同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相关条件执行。

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馈

附件


信息来源: 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