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2月向各镇(街道)收集相关补偿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向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征求《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截至12月13日,共收到县司法局修改意见1条和魏塘街道修改意见1条,其中采纳2条,不采纳0条。现将意见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和建议 |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 起草单位相关理由 | 1 | 县司法局 | 从文件制定主体和内容来看,《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尤其需要注意面向社会公众充分征求意见。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应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涉及社会稳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公众普遍关注,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 采纳 |
| 2 | 魏塘街道 | 为避免歧义,2.临时安置费表格内“按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建议改为“按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合法户型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 部分采纳 | 为避免歧义,将“按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更改为“标准” |
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单位: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凯悦 联系电话:0573-84295837 邮编:314100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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