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嘉善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善民文〔2020〕66号)、《关于明确重病、重残“单人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嘉政民救〔2022〕24号)和《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浙民养〔2024〕85号)精神,经审批,2024年12月份,我县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有 2118户 2562 人,本月核定救助资金 2545383元;低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对象 761人,补助资金 89417.5 元。 2024年12月份低保家庭救助信息公示.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