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机制 一般问题快捷解决、疑难问题集中攻坚、复杂问题领导牵头、服务过程留痕可查。 二、服务范围 企业在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报批、办事流程方面的诉求,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疑难问题,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服务方式 1.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直通车”专窗。 2.县级各类服务平台。 3.关注“企业服务直通车”二维码,在线填写问题并提交。 四、服务流程 “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程序包括受理,审核与交办,办理、催办与反馈,归档等四个环节。 1.受理。企业来访、来信(电)、网上直报等方式反映问题,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如实记录企业联系方式和反映内容,填写《“企业服务直通车”问题流转处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基本情况”部分。对一般咨询类问题,工作人员现场答复,并征询企业满意度。 2.审核与交办。受理单位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按照“谁受理、谁审核与交办”原则,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审核,确定承办单位,填写《清单》“审核与交办”部分,并流转至承办单位。同一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商的,可提交至县直通办组织协商,直至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3.办理、催办与反馈。承办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填写《清单》“承办情况”部分并反馈给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作企业满意度测评。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向受理单位说明,协商作出时限规定。对超过办理期限且无说明的承办单位,按照“谁交办、谁催办”的原则,受理单位责成承办单位限期办结。 4.归档。各服务平台要全过程认真填写《清单》,每月将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和详细《清单》上报县直通办,由县直通办汇总后,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报告。

一、工作机制 一般问题快捷解决、疑难问题集中攻坚、复杂问题领导牵头、服务过程留痕可查。 二、服务范围 企业在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报批、办事流程方面的诉求,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疑难问题,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服务方式 1.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直通车”专窗。 2.县级各类服务平台。 3.关注“企业服务直通车”二维码,在线填写问题并提交。 四、服务流程 “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程序包括受理,审核与交办,办理、催办与反馈,归档等四个环节。 1.受理。企业来访、来信(电)、网上直报等方式反映问题,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如实记录企业联系方式和反映内容,填写《“企业服务直通车”问题流转处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基本情况”部分。对一般咨询类问题,工作人员现场答复,并征询企业满意度。 2.审核与交办。受理单位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按照“谁受理、谁审核与交办”原则,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审核,确定承办单位,填写《清单》“审核与交办”部分,并流转至承办单位。同一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商的,可提交至县直通办组织协商,直至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3.办理、催办与反馈。承办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填写《清单》“承办情况”部分并反馈给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作企业满意度测评。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向受理单位说明,协商作出时限规定。对超过办理期限且无说明的承办单位,按照“谁交办、谁催办”的原则,受理单位责成承办单位限期办结。 4.归档。各服务平台要全过程认真填写《清单》,每月将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和详细《清单》上报县直通办,由县直通办汇总后,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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