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糖,糕点,乳制品,饮料,酒类,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1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63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 1.嘉善县亿家乐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干窑镇万客隆超市销售的大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陶庄镇丰众好又多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市菜牛呗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叶新路分公司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2.嘉善县惠民街道锦鑫副食品店销售的上海青(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西塘镇易家福超市销售的老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西塘镇孙景副食品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 嘉善县惠民街道胜灿副食品店销售的碱面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惠民街道铭辉生鲜店销售的五香干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 不合格9批次.xls 3. 合格163批次.xls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