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5年1季度,嘉善县共监测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太浦河水保区),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太浦河水保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三)监测频次 每月监测1次,其中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每季度监测1次。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常规项目评价 2025年1季度,太浦河水保区水质达标率100%,详见下表。 2025年 | 1月 | 2月 | 3月 | 1-3月 | 太浦河水保区水质类别 | Ⅱ | Ⅱ | Ⅱ | Ⅱ | 取水量(万吨) | 546.95 | 484 | 476.76 | 1507.71 | 达标水量(万吨) | 546.95 | 484 | 476.76 | 1507.71 | 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特定项目评价 1季度,太浦河水保区断面开展了一次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中优选33项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五、其他说明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在于:饮用水水源为原水,而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六、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变化趋势 太浦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2014年11月起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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