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286ZX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强强生鲜店销售的生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284ZX的铁棍山药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农商城分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予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349ZX的龙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惠民街道悠佰悠超市销售的龙眼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机构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 四、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353ZX、XBJ25330421306630354ZX的大葱、老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惠民街道银防超市销售的大葱、老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噻虫嗪、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 五、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398ZX的金标龙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干窑镇好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金标龙眼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 六、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198ZX的荷兰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好奇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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