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小巧等特点 成为很多人选择的交通工具 但是有的人为了图一时方便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 这不仅会给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还是违法行为
5月8日嘉善交警在车站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核查该车存在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样 
5月9日嘉善交警在诸和路谈公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核查该车存在加装电瓶的情况民警对驾驶人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样 
那么电动自行车使用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加装、改装? 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有什么危害? 一起来学习!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加装、改装?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非法改装的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相关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部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大大高于自行车但又明显低于汽车,不管是与机动车还是与其它非机动车都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很多车主为了增大续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违规加装60V,甚至是70V的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商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以身试险嘉善交警将持续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出行环境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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