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277ZX的山药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天凝镇意博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决定处理如下:不予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366ZX、XBJ25330421306630410ZX的镇江香醋、芹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同润生鲜超市销售的镇江香醋、芹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镇江香醋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623-2011 《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含第 1号、2 号、3 号修改单)》要求,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交涉案镇江香醋、芹菜的索证索票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于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理如下:不予行政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XBJ25330421306630400ZX的龙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尚永全水果店销售的龙眼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本案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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