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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2025-2026年)》
发布日期: 2025-08-01 09: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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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意见背景

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是一项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意见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的政策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我县上一轮两稳一促政策《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2〕23号)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这项政策在我县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激励作用。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

(六)《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三、意见主要内容

在保持原两稳一促政策基本框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招引优质项目落地、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大力提振消费、支持电商发展等。

(一)招引优质项目落地(1-3条):对引进优质项目的中介给予奖励,鼓励各镇(街道)对新引进项目及外资企业到资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拓市场(4-10条):通过出口信保补贴,支持出口名牌,补贴企业参展费用,支持建立境外营销网点,支持开展采购对接会、自办展,鼓励应对贸易摩擦,补助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申报海关AEO高级认证,助力我县外贸企业出海拓市、不断扩大规模。

(三)大力提振消费(11-14条):通过鼓励引进品牌首店、开展促消费活动,培优扶强商超、各类商务领域行业协会,支持工业企业产销分离设立新的批发、零售企业,推动工厂店集聚区建设,鼓励商场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收银、统一核算,鼓励开展“个转企”等方式促进我县消费领域发展,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

(四)支持电商发展(15条):通过对网络零售及直播带货发展较好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奖励,并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电商标杆。

此外,第16条强化商务领域人才外引内培,鼓励举办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家政服务、餐饮行业等领域公益性培训活动。

四、意见期限

本次意见年限为:2025-2026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善县商务局;

(二)解读人:骆杨洋;

(三)联系电话:0573-84228190。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