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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82502
发布日期: 2025-08-25 16:45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8)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27666号

杨凡罗、陈丽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云镇锦楠苑7幢1单元102室


公告单位: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5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