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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物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恳请批准实施惠民街道惠通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钱能训纪念园整体提升)项目的请示》(善文物〔2025〕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钱能训墓保护区划内实施惠民街道惠通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钱能训纪念园整体提升)项目。 二、你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文物安全。 三、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保护措施。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善政函〔2025〕105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钱能训墓保护区划内实施惠民街道惠通村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钱能训纪念园整体提升)项目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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