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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04 1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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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县政府决定将中央花园等4家单位(区域)列为2026年第一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现予以公布。

各整改单位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整改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罗星街道、魏塘街道作为整改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整改工作,依法履行消防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应急管理以及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复查,并上报复查结果。

附件:2026年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序号

整改单位(区域)

督办单位

限期整改时间

1

中央花园

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6年11月30日

2

温州大厦(嘉兴永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6年11月30日

3

乐福苑(嘉兴康信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6年11月30日

4

浙江精言包装科技

有限公司

魏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11月30日

善政办发〔2026〕1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嘉善县政府办公室(嘉善县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