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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淡水渔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2 15: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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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凝镇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各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淡水渔业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4〕85号)、《浙江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省统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26号)文件精神,经主体自主申报、所在镇初审、专家评审、县级公示等程序,确定2025年第二批省级淡水渔业项目主体和建设内容。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天凝镇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督查;项目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操作,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项目主体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挤占、挪用或浪费现象,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项目台账管理

天凝镇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主体做好合同签订、影像采集、资金转账凭证等台账资料收集;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做好项目总结,并对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嘉善县2025年第二批省级淡水渔业项目实施简表.docx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

善农[2025]49号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淡水渔业项目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