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号)和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6〕24号)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年度评审计划 现将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2026年度职称评审计划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各评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开展2026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所有评委会需在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扎实规范做好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专家抽取、评审会议、结果公布、材料归档等工作。 各评委会应在评审前5个工作日,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将评审会议计划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批,上报本次职称评审对象资格审查、专家库建库、评前公示和评委会组成等情况,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情况和评审结果报县、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公布。 三、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县人力社保局将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等三类重点人群,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两类关键单位,综合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常态化、全链条监管。各评委会、受理点要强化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成果的核查核验,对申报人存在套刊假刊、虚构业绩、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严肃处理。 四、深化职称数字档案建设 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按规定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各用人单位须通过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及时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规范归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职称申报全流程须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申报人严禁上传任何涉密材料。 五、抓好示范区职称联合评审工作 会同青浦、吴江做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机械高级工程师、家具家居行业工程师、建筑专业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联合评审工作。县人社局承担示范区家具家居行业工程师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要求 各评委会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课程学时和公需课程学时认定,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6〕12号)和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在全县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善人社〔2026〕9号)文件执行。 申报由示范区组织联合评审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参照执行。 通过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单位聘用时继续教育要求参照执行。 申报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继续教育要求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人事隶属关系要求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有关要求,申报由我市、县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原则上社保应在嘉善县缴纳。部属单位和外省人员需在嘉善进行职称申报、评审的,需要提供人事关系所在的中央部属单位或省级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申报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示范区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按照省高评委、示范区联合评委会相关要求执行。 (三)相关系统及网址 1.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2.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3.电子职称证书查询: 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238385/reserved/index.html 4.职称评定结果公布网站: https://rlsbj.jiaxing.gov.cn/col/col1229850729/index.html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6〕24号)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 2026 善人社23号的附件.zip 善人社[2026] 23 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