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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嘉善县鸟类致害防控综合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21 16: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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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嘉善县鸟类致害防控综合试点实施细则》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减轻农户生产投入与损失负担,化解“护鸟”与“保产”的矛盾,提升鸟类侵害防控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嘉善经验,拟开展鸟类致害防控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鸟类致害防控试点工作要求和《嘉善县鸟类致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嘉善县鸟类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二)政策文件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深入排查、彻底清除张网捕鸟、拉电猎兽等禁用猎捕工具的提示函》(护动函〔2025〕141号)

2、《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4〕35号)

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春季候鸟迁飞期鸟类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6〕52号)

4、《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林渔业防鸟网使用指南(试行)>的通知》(浙林字函〔2025〕135号)

5、《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林〔2026〕1号)

6、《关于印发<嘉兴市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嘉自然资规发〔2023〕6号)

7、《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鸟类致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防鸟网推广和奖励补助

在全县农林作物种植区、水产养殖区推进防鸟网推广应用,针对已安装符合防鸟网标准的经营主体,提供一次性奖励补助,补助标准为防鸟网200元/亩,水产养殖区安装的防鸟线50元/亩。试点期内,防鸟网补助与鸟类致害保险财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补助申请由种植(养殖)主体提交,经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复核、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防鸟网的材料要求、规格标准及架设规范等,参考《浙江省农林渔业防鸟网使用指南(试行)》相关技术标准。

(二)鸟类致害保险机制建立与落地

按照国家农业保险工作总体要求,秉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规范运作”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鸟类致害保险服务,对我县水果种植投入的物化成本提供风险保障,保费定为70%政府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

(三)乡镇防鸟网示范点建立

为推进鸟类致害防控试点工作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建立合规、安全、生态友好的防鸟网示范点的乡镇(街道),经县级验收,按实际投入,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万元,用于防鸟网、驱鸟设备、无人机等设备物资采购。

(四)政策宣传奖励措施

结合“爱鸟周”“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活动,鼓励各乡镇(街道)要针对鸟类致害防控、防鸟网标准及鸟类致害保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知晓率和参与度。对宣传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表现优秀的乡镇(街道),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四、实施范围

嘉善县农林作物种植区、水产养殖区。

五、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解读人:陆欢欢

(三)联系电话:0573-84233316

信息来源: 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嘉善县国土空间规划展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