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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6-07-13 17: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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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至7月9日,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现将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提出意见人

意见内容概况

采纳情况

理由

1

西塘镇村民

删除两处违法条款:取消土地补偿费村集体保底留存 14400 元、安置补助费全额抵扣社保条款;失地农民社保资金由县级财政单独全额承担,不得占用农户征地补偿款。

废止 62400 元 / 亩补偿标准,不得直接套用省级最低保护线作为本地征地补偿标准。

按自然资源部地价测算规范,结合嘉善毗邻上海区位、耕地稀缺现状、沪苏周边区县地价,重新完整、合规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全面规范征地听证、征求意见全流程: (1)延长本次意见征集期限; (2)取消听证律师代理限制、5 分钟发言限时,保障群众举证、质询、完整陈述权利; (3)所有征地补偿依据文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性审查书面材料,无合规审查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不采纳

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定内容、编制流程及程序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全过程符合法定要求。

信息来源: 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嘉善县国土空间规划展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