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等方面,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税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taizhou/index.html)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邮编:314100,电话:84120239,传真:841245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主动贯彻总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托省市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党委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局内各单位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致梳理内部信息流程,严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税收宣传实效,在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10条;行政许可决定2480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44条;行政处罚决定615条;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19年全县税务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申请渠道来看,网络申请2件,无信函申请。
2.申请处理情况。2019年全县税务机关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期答复的有2件,答复率100%。其中直接答复一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不归属于我局管辖一件。
3.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落到实处。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学习,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发挥网站主阵地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加强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善税务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主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公示到税务网站和政务网站上。推广浙江省征纳沟通平台、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加强纳税咨询线上力量的整合,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
2.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坚持办税公开,在显著位置公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税宣资料架、窗口人员等全方位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税事项和流程等。同时,及时更新12366知识库,做好公开电话接听。
3. 配合县政府和市局做好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工作,及时将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数据迁移,并对新设置栏目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主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全局概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及时公开对外联系电话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在税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加强公文管理,公文内容与公开属性同步审批,并强化公文复核,做好全过程公开。同时,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本年度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248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 | 0 | 615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424100元 |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范围的拓展、公开内容的细化、公开渠道的融合及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2020年本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局和政府的政务公开部署,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制改革等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梳理分类税收制度,逐步试行税收制度分类公开,提高税收制度分类公开的科学性;修订本市税务系统的主动公开目录,形成客观全面、分类清晰、内容完整的目录体系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嘉善税务系统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