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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20-11-30 17:06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1.出台《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推动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加快旅游业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县域支柱产业,县政府于2017年7月出台了《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于当年实施,时效三年,已于2019年年底到期。故需对《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修订。

2.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资金的使用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原则。

3.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资金的使用重点

旅游发展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旅游投资建设、旅游产业品牌建设、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拓展、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相关政策性奖励和补助。

4.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资金的奖励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旅游企业和单位。涉及《办法》第三部分第3条的旅游企业不局限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符合《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的旅游企业和单位。

5.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资金的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和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服从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县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营销、优质服务、职业培训等行业活动,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申报企业和单位必须建立奖励佐证台账相关资料,应按时如实向县旅游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指标报表,对不按时报送、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资格。

6.《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申请奖补的方法

一是会出具体管理办法。二是2020年上半年受理部门会下发组织申报的通知。

7.《嘉善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的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8.解读部门与联系方式

由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4051060。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