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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嘉善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1 14: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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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提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特制定《关于调整嘉善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联系人:吕立英;联系电话:84028803。

县建设局 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嘉善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网站公示征求意见稿).doc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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