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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凝镇农房集聚公寓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0-08-03 10:46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

为了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不算优化人居环境,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向新社区集聚居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结合天凝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什么是农房改造集聚?

农房改造集聚是指拥有农村宅基地住房的农业家庭户自愿以农村住房、非住宅房屋和附属物等置换具有不动产权证的公寓房,并退出原有宅基地以及房前屋后自留地、闲散地、附属物等的行为。

三、农房改造集聚的报名对象是哪些?

1、天凝镇拥有农村合法宅基地,并且农户要自愿永久放弃原有宅基地。

2、天凝镇符合安置条件的新增户。

四、置换房源性质是怎么样的?

具有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物业费。

五、公寓房置换享受面积是多少?

公寓房置换:按照“以人口计算的标准面积优先,兼顾原住宅合法审批户型建筑面积”的原则,按照每个人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下称标准面积)以及结合原来农户自身拥有合法审批户型建筑面积给与置换。每户可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标准面积或者按照审批的合法户型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面积除外)。

六、各村安置地点在哪里,置换价格是多少?

安置地点位于天凝、杨庙、洪溪集镇上规划公寓式集中安置点。天凝区片价格相比较于洪溪、杨庙高一些,为1.0,洪溪、杨庙区片0.9。

1.标准面积内购买安置房价格为2700元每平方,楼层层次不同有差价。公寓房差价会有细则公布。

2.产权置换价格:合法建筑面积以内,标准面积之外,价格为2900元每平方,楼层不同也有差价。差价会有细则公布。

3.每户农户因公寓房户型原因会导致面积超过安置面积,这个称为不可分割面积。不可分割面积应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不含),这个不可分割面积价格为4000每平米,结合层次差价再结算。

4.再超过不可分割面积部分,按照公寓房市场价格6110元每平方,结合层次差价再结算。

置换户抽签选房后,剩余可安置的面积小于20平(不含),按照1000元每平进行货币结算。选房结束后没达到可以安置的面积,并且剩余面积大于20平(含),这部分面积也是按照1000元每平进行货币结算,需要全体家庭可安置成员(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员)签字确认。

七、奖励标准有哪些?

1.农户自己原有的宅基地房屋(包括房前屋后自留地、闲散地、房屋附属物)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价格的百分之50给与补助;

2.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签约、腾空、未突击装修等,按照合法户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50元补贴奖励;

3.农户选择置换公寓房,按照现有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口核定户型,给大户奖励10万元,中户奖励8万元,小户奖励6万元,一人户奖励4万元;

4.农户在签约农房集聚前,按照自己经济条件缴纳1到3万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签约以后中途不想参加了退出,或者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腾房、选房或有其他违反协议行为的,没收交上来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正常按照协议参加农房集聚选房安置的,农户上交的履约保证金,给相同数值的金额作为奖励。保证金和奖励与购房价款在交房时一并结算。

5.农户原来农村合法审批住宅用房占地面积,每平方给1000元奖励。

八、解读机关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嘉善县天凝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573-84911571。

 

信息来源: 天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