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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布】《嘉善技师学院筹建工作方案》【嘉善技师学院(筹)】
发布日期: 2021-10-21 09:23 浏览次数: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解读

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省19条”“市20条”)精神,建设一所高水平技师学院,为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就嘉善技师学院筹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筹建目标

——长远目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和《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要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顺应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高标办院、实用办院、开放办院、独立办院为原则,打造一所集“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创新型”于一体的高水平技师学院,努力把嘉善打造成为新时代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把嘉善技师学院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职业教育的“金名片”,为全力推进“双示范”建设、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窗口、争当共同富裕先行典范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撑、创新支撑。

——近期目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等2所技师学院的批复》(浙政函〔2021〕80号)要求,在三年筹建期内根据《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特色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确保顺利摘筹。

三、筹建内容

(一)高定位筹划建设方向

1.争取高定位的学院职能职级。嘉善技师学院办学性质为政府投资的公办学校,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积极争取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级别和实行报备员额制管理。在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嘉善技师学院期间,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嘉善技师学院(筹)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并选足配强专业团队成立实体化专项工作组负责筹建统筹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2.争创高水平“示范区万人技师学院”。提高站位、勇担使命,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唯一在筹的技师学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格局,以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三地急需技能人才,为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人才保障。探索面向青吴嘉三地招生,三年后确保在校生超3500人(三年后摘筹验收时在校生不少于3000人是达标性指标),最终达到正常办学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约7500人,其中,技工学籍6000人,中职学籍1500人。每年面向青吴嘉三地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争创示范区高水平万人技师学院。(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长三角发展中心)

3.打造高质量堪当重任的现代化师资队伍。打破体制机制局限,尝试全国范围内选聘高层次办学领军人才,引领优质办学方向。着力加强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建设,通过聘请主导产业和头部企业高技能人才为兼职教师、技师学院专业教师定期深入头部企业实操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产教融合能力。根据上级规定的配备标准合理确定技师学院教师编制,并按照招收的在校生数量确保师资力量的配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

(二)高水平推进办学教学

4.突出产教融合办学。立足嘉善“双示范”建设担当、放眼示范区高质量建设需要、面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际,围绕嘉善“3+3”产业定位和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建设,优化学院架构及专业设置。择机设置微电子产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生命健康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中职学院等若干个二级学院(分院),并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不断调整完善。同时,稳妥做好教学转轨工作,细化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管理,确保教育教学顺利平稳推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5.突出校企合作办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的实际需要培养人才,通过引厂进校、厂内办校,实行工厂化教学,打造“最接近企业的实践教学、能产生双重价值的培训、把培训内容和企业流程相链接、将培训与就业相连接”的学习型工厂和工厂型学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6.突出校校合作办学。加强与国内知名高职院校的合作,积极争取推行学籍的“双注册”模式,实行联合招生、联合办学、联合培养,形成“1+1>2”的叠加效果。积极寻求与国外知名职业教育院校合作,引入先进经验和办学理念,探索“技能+学历+国外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国内高端技师学院合作,通过双方教师互派、学生互相交流等方式,提升嘉善技师学院办学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

7.突出校地合作办学。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终身培训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化培训,帮助劳动者更新知识结构、掌握专业技能,特别是针对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实现托底就业,推动技能提升富民增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典范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协作,在招生就业、专业培养、师资培训等方面主动加强与中西部职业教育的合作交流,建立教育帮扶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三)高标准推进基础建设

8.高标准规划选址。对照高水平万人技师学院建设要求,学院选址于嘉善体育场(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东侧、晋阳西路南侧、县农业农村局西侧、人民大道北侧地块,规划占地面积约251亩,拟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包括标准教室250间、理实一体教室30间,还有公共实训基地、报告厅、国际交流中心、图书馆等功能场所;另外,规划地下车位1000个,面积约3.3万m2。根据学院教学需要,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前提下与周边学校共享使用嘉善体育场,以提高公共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文旅体局、罗星街道)

9.高标准规划设计。突出高起点、高品质、高标准,邀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团队,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高点定位的标准来设计打造技师学院新校区,将功能布局、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细节谋深谋实,努力建设成为嘉善城市的新地标、打卡点,彰显“双示范”建设显示度,打响“嘉技善工”民生优享品牌。(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

10.高标准推进基建。明确嘉善技师学院(筹)作为项目业主,由嘉善县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实施集中建设(县公建中心成立前,由城投集团实施集中建设,成立后即时移交)。2021年做好新校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22年6月前开工建设,力争2024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筹建阶段,学院(筹)在嘉善中专现校区挂牌招生。新校区建成后,两所学校整体搬入,嘉善中专现校区由县政府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城投集团)

11.高标准筹措资金。计划总投资15亿元以上,包括建安费用、设备费用、前期费用、土地费用等。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并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上级资金补助等。项目建成后,现嘉善中专地块按相关规划用以资金平衡。统筹考虑县属国企共同参与学院商业经营部分建设,以缓解资金筹措压力。同时,按照《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精神,学院运行费用由县财政参照高职院校,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投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前期成立嘉善技师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抓紧设立嘉善技师学院筹建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抽调专人组建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基础建设、教学管理三个工作组,负责嘉善技师学院(筹)建设推进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季度例会、专项工作组月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筹建进程,研究解决面上问题,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专项工作组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序,挂图作战。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协同发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要指示要求,加大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和嘉善技师学院筹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技师学院筹建中的好经验和做法,依托全媒体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扭转以往大家重视学历教育、忽视职业教育的局面,为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营造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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