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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善县高层次紧缺型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嘉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善县高层次紧缺型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优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基数,现根据《中共嘉善县委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祥符英才”计划打造长三角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涉及奖励、补贴、经费等主要用于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扶持、经费补助等奖励补助,并按人才类别层次、职称荣誉、紧缺程度等条件和要求,编制《嘉善县文化旅游体育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精准确定人才引进范围。 第三条 对新引进的《目录》中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在嘉善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职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60万、30万的奖励。上述人才须与我县各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奖励资金分5年支付,每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达到合同约定预期绩效的支付奖金总额的20%。 第四条 对新引进的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高级职称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专技人才,在嘉善全职工作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新引进的文化体育旅游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高级职称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专技人才,在嘉善全职工作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上述人才须与我县文化体育旅游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奖励资金分5年支付,每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达到预期绩效的支付20%。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专技人才使用职数按特设岗位流程办理。 第五条 创新高层次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引进方式。在不改变人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鼓励以业务指导、退休返聘、项目合作、培训咨询等形式引进列入《目录》七类县外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每个自然年度均可分别给予以上人员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1.5万元的包干补贴。 上述人才须与我县文化体育旅游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同步向县文旅体局报备。合同签订后每个自然年度内满30个工作日支付30%,满90个工作日支付50%,经用人单位绩效评估符合预期目标的支付剩余部分。包干补贴的申请需提供个人每个自然年度在善工作90天(含)以上的相关证明,由合作单位提供上述情况真实性的证明,如有弄虚作假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殊情况,建立一事一议制度,经充分评估,由县文旅体局初审后,提交县委人才办复审,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第六条 对我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入选嘉兴市杰出人才重点资助人员、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和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在三年培育期内分别每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工资外津贴,同时,对市杰出人才重点资助人员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提供8万元和5万元经费资助。 对我县新入选“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文化创新团队(文艺创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领域)的团队(人才)给予60 万元的特殊支持,对新入选“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拔尖人才(文化艺术领域)的人员给予 30 万元的特殊支持。上述特殊支持经费在团队(人才)入选后3 年内分批拨付,主要用于支持入选的团队(人才)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团队建设、项目开发、技术创新、工作室建设、合作交流、成果激励等创新活动。 第七条 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等紧缺急需系列(专业)的35周岁及以下硕(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人员,经批准可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录用。 第八条 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扶持和鼓励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县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等乡土文化人才在嘉善设立名师工作室,通过宣传展示、服务咨询、带徒授艺、开设讲座、开发产品、接受订单等方式,培育一批乡村传统文化接班人。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且成效明显的“名师工作室”当年度给予5万元的运营补助,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且成效明显的“名师工作室”,当年度给予2万元的运营补助;经县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且成效明显的“名师工作室”,当年度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助。 第九条 奥运冠军获得者、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冠军获得者、亚运会冠军获得者、全运会冠军获得者,引进(注册)并代表嘉善参加下一轮对应级别的综合性运动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国际健将级运动员、国家健将级运动员新引进(注册)并代表嘉善参加全国及以上级别综合性运动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奖励;省队非嘉善籍运动员注册嘉善并代表嘉善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赛事,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进退役的全运会冠军及以上获得者到县体育系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十条 允许具有文化、体育紧缺急需技能的人才,经县级以上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认定后,可落户嘉善本地。 第十一条 以上所涉及奖励、补助、经费申报由各文化体育旅游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文旅体局。 第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资金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收回相应奖励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涉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纳入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所涉及的奖励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列入申报对象范围。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中“新引进”是指人才首次在嘉善县缴纳社会保险,且引进时间须在本实施办法实施后的。第三、第四条中“全职”人员指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硕(博)士研究生”应为取得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第七条中引进“县外”人才指非嘉善户籍人才。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县文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定期将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县委人才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与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述新引进人才的相关奖励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嘉善县文化旅游体育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分类目录 附件 嘉善县文化旅游体育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分类目录 一、国家级高端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 2.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4.国家一级作家、编剧、导演、演员;国家级文艺家协会理事;国家级教练员; 5.中国作协主办的最高奖项获得者(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 6.奥运冠军、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冠军、亚运会冠军、全运会冠军获得者。 二、省级高端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员; 3.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文旅专家; 4.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5.全国优秀教练员称号获得者; 6.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3位); 7.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市级高端人才 1.“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核心成员、领军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领军人才(文化艺术领域);“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先锋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拔尖人才; 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市杰出人才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3.省“旅游拔尖人才”培育资助对象; 4.市“五个一工程”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和群星奖)主要获得者; 5.中国文联主办的最高奖项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3位)。 四、正高级职称文化体育人才 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高级职称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专业)人才。 五、副高级职称文化体育人才 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高级职称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专业)人才。 六、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限以下学科) 1.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二级学科代码030304 2.体育学,一级学科代码0403 3.艺术学,一级学科代码0504 4.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二级学科代码060102 5.旅游管理,二级学科代码120203 6.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代码1205 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限以下学校及学科)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详见第3点); 2.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详见第3点) 3.相关学科 (1)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二级学科代码030304 (2)体育学,一级学科代码0403 (3)艺术学,一级学科代码0504 (4)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二级学科代码060102 (5)旅游管理,二级学科代码120203 (6)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代码1205 以上人才新引进或招录后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文学创作(评论)、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专业)专技工作,且被聘为相对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善文旅体〔2021〕10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善县高层次紧缺型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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