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一、制定目的 加强嘉善县基准地价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办〔2014〕107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基准地价成果表等两部分。 一是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包括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等。 二是基准地价成果表,包括嘉善县基准地价用途分类及其适用范围表、嘉善县商服用地级别及区片范围一览表、嘉善县住宅用地级别及区片范围一览表、嘉善县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基准地价及土地增值收益率标准表、嘉善县个人成套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嘉善县地下空间使用权基准地价表、嘉善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基准年租金标准表等 四、基准地价基准日 2019年9月1日。 五、实施范围 嘉善县。 六、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1日。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解读人:陈旭东。 (三)联系电话:0573-84233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