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我镇对2023年8月23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说明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三、施行时间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姚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8477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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