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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1 10:55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号)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我镇对2023年8月23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1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姚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姚庄镇渔民住房安置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

姚政〔2017〕19号

附件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姚庄镇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姚政〔2016〕68号

附件3

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房改造集聚的实施意见

姚委〔2020〕1号

2

关于印发《姚庄镇农房改造集聚实施办法》的通知

姚委〔2017〕10号


姚政[2023]88号——姚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pdf

信息来源: 姚庄镇(姚庄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