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SD99I-2023-0001
干政〔2023〕48号
有效
干窑镇
2023-06-20
城乡建设(含住房)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要求,我镇对2023年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附:
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干窑镇农房集聚公寓房安置实施办法》
干政〔2020〕27号
干政〔2023〕48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