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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4-11-04 08:57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为规范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生产生活秩序,引导居民、经营户等人员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根据《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特制定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东至朝东埭,南至四方汇、安仁桥,西至护国随粮王庙,北至十里港、卧龙桥)内居民、经营户等人员,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信息登记管理。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内居民、经营户等人员应配合遵守本办法,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需经相关部门上牌登记,满足国标标准,符合合法上路要求。

嘉善西塘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旅管委)应对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内居民、经营户等常住人员家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定期开展排摸,对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引导核心保护区内居民、经营户等人员日常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车辆登记信息应包括居住地址、车辆牌照、车辆所有人、实际使用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居民、经营户等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出核心保护区,应尽量避免在核心保护区狭窄道路、人员密集等区域驾驶车辆通行。旅管委应对进入核心保护区的车辆及人员信息进行必要的登记,并妥善引导,保障通行秩序。居民、经营户等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入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时,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并在安全的区域有序停放。因运送经营货物、建筑材料和垃圾等需要临时进入核心保护区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临时停靠时应尽量避免对人员通行、周边区域商户经营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完成上下货后应尽快驶离,避免在古镇核心保护区内长时间停留。

旅管委应按照规范,结合古镇核心保护区实际及区位特点,因地制宜的为西塘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居民、经营者等人员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限时充电设施。在室内场所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停放、充电区域的,应采取防火防烟分隔措施,配备监控、报警、灭火等设施。

核心保护区的居民、经营户等人员的车辆停放于自家居住区域充电的,应使用符合规范的充电设备,车辆充电时应妥善看管。旅管委应配备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规范停放、充电场所开展日常巡查,防范安全隐患。

旅管委应对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驾驶、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不规范的行为,及时劝导,督促纠正,防范安全隐患,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根据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8日起试行。游客、施工人员、货运人员等其他需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出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信息来源: 西塘镇(嘉兴综合保税区B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