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根据《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等要求,为规范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生产生活秩序,引导居民、经营户等人员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制定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说明 对西塘古镇核心保护区内居民、经营户日常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出古镇核心保护区的信息登记和人员驾驶车辆在古镇核心保护区内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同时明确了嘉善西塘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古镇保护机构,应当履行职责,在古镇核心保护区内及周边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并配备人员对车辆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巡查,对于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置等。 三、施行时间 自2024年11月18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西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891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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