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经嘉善县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12月23日,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嘉善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一、编制背景 2023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2024年1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同年6月21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据此,2024年12月23日,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2个县级部门联合印发《嘉善县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共设置11个领域、26大类、106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主要内容 《嘉善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主要内容: (一)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3个大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婴幼儿普惠照护服务、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13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大类,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共9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三)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大类,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补贴、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四)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大类,女性“两癌”筛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职业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20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五)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个大类,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村(社区)居家照料服务、探访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7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六)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大类,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3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七)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大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14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八)军有所抚。包括优军优抚服务1个大类,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5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九)文有所化。包括公共文化服务1个大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参观文化遗产、校外活动服务、档案查询利用、数字文化服务共10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十)体有所健。包括公共体育服务1个大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共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十一)事有所便。包括生活便利服务、生活安全服务、生活环境服务、殡葬公共服务4个大类,公共交通、公共法律服务、邮政快递服务、“12345”电话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治安、防灾避险、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环境质量、惠民殡葬共1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三、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24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周丽平 联系电话:0573-8910860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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