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机关事务中心)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接待中心(简称县委县政府接待中心)牌子。 县机关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机关事务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贯彻执行有关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我县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我县内宾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团外出考察的联络、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县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拟订县行政中心及其他指定管理办公场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管理办公用房的调剂、维修、处置、使用等工作。负责明确隶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设施和设备的管理,以及绿化保洁、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消防等工作。 (六)负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会展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做好干部交流房的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指导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 (九)负责县行政中心相关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