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多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港口等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综合交通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航道、港口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配合上级交通部门做好全县港口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港口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动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等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协同做好物流业的规划、推进、监督工作,推进交通物流产业发展。 (五)负责公路、水路和职权范围内港口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负责县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公路、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提出公路、水路、港口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七)负责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八)承担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