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公共服务。围绕街道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三)实施综合管理。承担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督促做好城乡公用设施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组织城乡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务。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