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嘉善县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26 10:39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2月28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2月28日)》

      2.《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善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2月28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嘉善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的通知

善水利〔2021〕107号

附件2


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对“嘉善县水利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由试行转为正式施行的通知

善水利〔2017〕47号

2

红头关于印发《嘉善县水利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善水利〔2015〕77号



信息来源: 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