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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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修订后的《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
根据《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制定本标准。 一、征收住宅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 1.搬迁费为1800元/户·次。 2.临时安置费: 镇(街道) | 标准(元/平方米·月) | 下限(元/月) | 魏塘、罗星、西塘 | 20 | 1400 | 惠民 | 19 | 1300 | 干窑、姚庄 | 18 | 1300 | 大云、天凝 | 17 | 1300 | 陶庄 | 15 | 1300 |
二、征收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搬迁费为20元/平方米,最低不少于2000元/户。 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关于印发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20〕37号)同时废止。此前已依法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善政办发〔2022〕32号(关于印发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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