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解读《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30 15:23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根据《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对《嘉善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规定。2025年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系统梳理分析我县涉企行政检查基本情况和工作基础,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相关县级部门、各镇(街道)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完成了申报立项和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保障四大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协同化、数字化,既防止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又防止出现监管不到位现象,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

(二)关于主要目标。2025年度部门、层级、领域联合检查实施率达到50%以上(2027年达到80%以上),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行政检查次数再下降10%以上。行政检查亮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决定书赋码率达到100%。

(三)关于重点任务。聚焦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堵点难点问题,围绕行政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规范,提出十三个方面举措,主要内容为:规范主体、事项、标准、方式方法等。推广非现场检查模式,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检查,统筹制定全县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开展“一表通查”和简单事项“委托查”,落实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推动“1+6”行政执法部门试点跨部门综合监管,规范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工作,优化“预约式”指导服务。推进改革观察网建设,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

(四)关于工作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定期研究涉企行政检查重大问题。

四、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适用。

五、施行时间

《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其他

本解读无注意事项和关键词解释。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3-84036017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