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民街道区域发展特点,着力建设综合引领类街道。优化职能职责,着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本级党代会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按照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格局的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分类设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加强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党建带团建,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发展壮大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加强区域内农业农村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加快惠民街道整体转型提质,推动共同富裕。 (三)优化公共服务。围绕街道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教育、民政、人力社保、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领域相关政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四)提升治理水平。坚持数字赋能“四治融合”,持续深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建设,着力打造“村社—网格—微网格”治理架构。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加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做好城乡公用设施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保障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及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