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排污权交易、应对气候变化、减排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管生态保护红线。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 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拟订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整改落实工作。承办党政负责人约谈、责任追究案件移送等有关事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等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领域,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和总量刷卡系统建设管理。负责12369环境监测监控应急指挥中心日常管理。承担县美丽嘉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