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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简称:县人力社保局
公开电话: 0573-84155061
地址: 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信息公开目录
嘉善县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
岗位负责人:丁晓燕    联系方式:0573-84023318

嘉善县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协助开展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承担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事务工作。

(三)承担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的证书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完成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嘉善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岗位负责人:马炯    联系方式:0573-84124974

嘉善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承担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的具体工作,做好创业、就业和失业等补贴的审核发放。

(二)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

(三)承担山海协作、东西部对口支援和扶贫帮困相关工作。

(四)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搭建企业用工平台,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和就业形势分析。

(六)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

(七)拟订失业保险待遇项目计发办法和给付标准的意见建议。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

(九)完成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嘉善县人事考试中心
岗位负责人:高颖    联系方式:0573-84025700

嘉善县人事考试中心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承担全县人才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的具体事务工作。

(二)承担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三)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职业)资格(水平)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完成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嘉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岗位负责人:周征宇    联系方式:0573-84026222

嘉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组织实施全县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等工作。

(二)承担全县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协调、联系和服务工作。

(三)承担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引进、档案接转、人事代理、落户办理、档案管理、人才统计、政策咨询等工作。

(四)配合做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引进的推介和宣传工作,参与承办各类招才引智活动。

(五)承担回国留学人员创业创新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协助做好全县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及政策落实等工作。

(七)完成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嘉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岗位负责人:吴敏    联系方式:0573-84124869

嘉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管理人事、劳动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

(四)承担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五)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六)完成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嘉善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岗位负责人:汤雪东    联系方式:0573-84124975

嘉善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一)拟订养老保险等经办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经办规程和工作规范。

(二)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以及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经办工作。

(三)承担全县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和待遇发放及支付月度结算数据的汇总和发送工作。

(四)承担全县养老保险有关缴费和待遇标准调整政策落实。

(五)承办全县各项养老保障和工伤保险资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统计工作。

(六)组织开展各项相关社会保险的调查统计、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七)协助编制全县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

(八)配合相关部门征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九)指导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精简职工、遗属等生活补助费、丧葬费的核发、调整工作。

(十)指导镇(街道)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开展业务经办质量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

(十一)完善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十二)完成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