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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机构简称:县文旅体局
公开电话: 0573-89101236
地址: 嘉善县罗星街道钱家汇8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8:30-11: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信息公开目录
办公室
岗位负责人:刘晖     公开电话:0573-89101236

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
岗位负责人:许谆     公开电话:0573-89101216

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本部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基建管理等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扶贫相关工作。

文化科(挂非遗科牌子)
岗位负责人:张晓萍     公开电话:0573-89101219

协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艺术等文艺事业发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文艺院团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县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管理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图书馆、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全县文化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公共服务重大活动、重点及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实施文化惠民项目。牵头开展文化信息化、科研推广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及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文化各类考级岗位培训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科
岗位负责人:胡晓骏     公开电话:0573-84051206

牵头拟定全县文化、文博、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等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公共服务专项规划及政策。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重大设施建设。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系统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专项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及基层服务设施建设。

产业发展科
岗位负责人:黄勇     公开电话:0573-89103922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政策,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培育、结构优化和相关产业(业态)的融合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推介,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牵头开展旅游信息化、科研推广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开发。组织协调全县红色旅游发展、全县旅游公共服务重大活动、指导实施旅游惠民项目。负责全县文化、文博、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文化、文博、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负责全县文化相关门类、旅游和体育产业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行业管理科(挂文物科牌子)
岗位负责人:朱丽云     公开电话:0573-89101215

协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等案件的查处。推进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与产品业态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承担文化和旅游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假日旅游工作。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协调落实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管理、资源调查、遗址公园建设、宣传交流和馆际协作等工作。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建设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文博、旅游以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旅游各类考级岗位培训管理工作。

体育科
岗位负责人:周婷婷     公开电话:0573-89101203

协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体育改革。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群体项目、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活动。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教练员岗位培训、运动员文化教育、体育科研等工作。管理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协助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健身气功。指导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